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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保护和风险教育案例汇编

作者: dotoqhxy | 发布时间:2017-06-09 | 浏览: 10033次

案例一:投资者须警惕购买个人推荐的金融产品

   一、案例简介

   2006-2011年间,某证券营业部员工通过私刻公章、伪造合同,假借销售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骗取营业部客户5048万余元,所骗资金主要流向地下赌场,初步估算损失约为4000余万元。该案的主要特点:一是作案人私刻公章、伪造合同。该人先后私刻了公司业务章、财务专用章、营业部公章等五枚假冒印章,并伪造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业务对账单等文本;二是作案人以10%-30%的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与投资者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骗取投资者资金;三是被骗的投资者直接将资金划入作案人操控的银行账户,未进入公司和营业部账户。最终,公安机关以该人涉嫌诈骗罪立案。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对个人推荐的产品须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首先,要核实销售人员的真实身份。证监会规定证券公司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分支机构以及员工个人擅自代销金融产品。其次,要核实产品重要信息真伪。产品只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方可代销。投资者可登陆证券公司官网等渠道予以核实。同时,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资料,知悉产品的具体投向和风险收益特征,审慎评估自己风险承受能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投资者不要轻信将款项直接汇入个人账户,防止上当受骗。

 

案例二:投资者购买高收益产品可能面临兑付风险

   一、案例简介

   2014219日,“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期)”逾期,连续五期共计8.727亿元资金逾期未付。根据媒体报道,松花江(77)号信托项目规模为9.727亿元,共6期,信托资金用于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能源”)受让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的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和20万吨甲醇项目的收益权,托管于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六期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9.8%。该项目持续违约皆因融资方山西联盛集团巨债缠身无法按期偿款。

   此外,2013729日,由X证券公司代销的“山西信托.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到期,由于联盛能源未能向山西信托按期偿还融资本息,73名从代理推介机构X证券公司购买该信托计划的投资者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

   二、风险提示

   2013年以来国内信托产品兑付风险事件不断爆发。投资者在购买收益率较高的金融产品时,应注意:一是核实代销机构是否具有相应代销金融产品资格。二是主动向代销机构或销售人员索要相关产品资料,重点关注该产品的属性、资金投向和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根据产品的风险大小判断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要牢记高收益产品承担的风险比一般产品大。三是要清楚代销机构对代销金融产品到期能否兑付本金本身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投资者购买代销金融产品可能面临到期本金无法收回风险。最后,切记不要轻信代销人员夸大产品收益的任何语言。证监会规定任何证券经营机构和销售人员不得违规对产品收益或损失作出承诺保证。        

 

案例三:投资者接受员工私下代客理财不合法

   一、案例简介

   20135月,一信访人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信访投诉,反映辖区某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X非法操作“宋某某”账户,存在非法代客理财的行为。经当地证监局调取“宋某某”股票账户委托交易记录,发现该账户开户以来交易记录共发生554笔委托交易,其中107笔来自营业部交易区电脑设备;通过调取营业部现场交易电脑设备IPMAC地址,发现上述107笔交易主要来自营业部大厅散户交易区的13台电脑(散户交易区共有交易电脑设备16台);通过调取营业部部分现场监控录像资料,发现营业部客户经理X在“宋某某”股票账户下单时点在营业部大厅交易区域操作上述电脑设备。针对X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违规行为,当地证监局对X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负责管理责任的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风险提示

   在证券营业部以“经纪业务”为主的情况下,员工或经纪人非法代客理财是较常见的违规行为,且易引起纠纷问题。投资者应当认识到从业人员私下代客理财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对自己证券账户交易密码负有保密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将交易密码告知他人都属于危及账户安全的行为,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投资者账户交易行为被默认为投资者本人的交易行为。

 

案例四: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集中持有单一证券风险大

   一、案例简介

   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买入或信用证券账户集中大量持有单一证券。当该证券股价大跌时,投资者融资担保证券迅速贬值,维持担保比例快速下降,很可能面临被强制平仓而导致重大投资损失甚至出现资不抵债。典型案例就是昌九生化(600228),在市场传闻有重大重组题材的情况下,部分投资者开始在信用证券账户融资集中买入昌九生化。2013114日昌九生化因江西赣州稀土借壳重组预期落空,股价连续无量跌停,股价由29.02元跌至1224日的10.13元。部分投资者由于集中持有昌九生化,担保品高度集中,市值急剧下降,维持担保比例快速降至130%以下,证券公司按照合约规定强制平仓,少数客户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截至20143月中旬仍有126位投资者的维持担保比例为零,有3477万元债务没有了结,投资者损失重大。

   二、风险提示

   由于融资融券能够放大投资者交易,相应放大了证券交易盈亏风险。通过昌九生化案例,投资者需要理性看待融资融券杠杆作用,不要轻信市场谣言,不要将“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当投资者集中持有的单一担保证券发生地雷事件时,融资合约维持担保比例会迅速下降,若投资者不能及时补充担保,将会引发证券公司强制平仓风险,甚至出现资不抵债。

 

案例五:投资者非正规渠道融资炒股风险大

   一、案例简介

   20109月在X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的总经理室,王某和融资方签署了投资协议。随后,王某向第一个账户转了1000万元,对方配了1500万元。之后大约每隔一个月,王某就开一个新账户。王某先后和融资方签订了4个账户合约,共投入了3400万,融资方大约为其配了6000多万,杠杆比例大约在1.7倍左右。刚开始操作时,王某顺风顺水。A股在当年最后4个月中上涨了11%,王某的投资收益大增。但很快,A股市场进入熊市,2011年沪指跌幅达到35.8%。王某亏损的额度也从200万一路上升到400万、500万,到了20119月,其中一个账号触及了止损线。为了不被平仓,王某决定补仓。此后,A股市场的跌势越来越猛,在外部鼓动和自身赌徒心理的驱使下王某只得不断频繁补仓。最终,王某累计投入股市的资金达到了7000多万,加上给融资方的利息和给券商贡献的佣金,亏损金额几乎达到一亿元。由于是配资账户,王某的钱都是放在别人的账户里,由于账户已经被清仓,密码也换了,王某最后连账户都登录不进去。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清楚营业部配资的风险:该业务不仅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财务风险,而且账户被配资公司控制,资金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投资者应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如要向证券公司融资,应选择正规的渠道,如通过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等方式进行融资。此外,投资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不要将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以防范因他人恶意操作或非法操作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案例六:投资者应警惕非法证券咨询活动

   一、案例简介

   20125月张某被某证券营业部聘为证券经纪人,其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营业部也未授权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发展客户,张某先是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后又陆续开通了QQ空间、腾讯微博、金融界直播室等公开网络平台。在上述网络平台上,张某发布大量荐股信息,吸引投资者注意并加入其QQ群。 经查,张某先后共启用了4QQ群,并对上述客户提供点对点的荐股服务,不定期通过QQ群和手机飞信发送咨询信息,对股票价格走势进行明确预测,并提供具体股票的选择、买卖时机、买卖价位的直接建议。自20135月,张某开始对近百名客户进行收费,截至2013820日合计收取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4.62万元。当地证监局通过立案调查,于20142月对证券经纪人张某违法荐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62万元,罚款1万元。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对非法证券行为须高度警惕。形形色色的非法证券行为使许多投资者遭受了损失。虽然我国刑法及证券法规对非法证券的打击力度很大,但由于投资者水平与能力的差异,总是有投资者受骗上当。为此,投资者应注意:

   一是股市有风险,任何包赚不赔的获利承诺都是不切实际的。

   二是慎签业务合同。投资者在签署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以及购买“荐股软件”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证监会网站(网址:www.csrc.gov.cn)、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ac.net.cn)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三是切勿对私付款。非法证券经营机构给投资者提供的指定汇款账户通常为个人账户,其业务人员往往以合理避税为由说服投资者汇款。证监会明确规定不能以个人名义向投资者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投资者只有时刻保持理性,不轻信“免费荐股”、“推荐黑马”、“私募操盘”、“保证收益”等虚假宣传信息,才能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七:投资者听从投资顾问荐股引纠纷

   一、案例简介

   2011年国内出现首单券商投资顾问荐股纠纷。2011331日,齐某接受X券商投资顾问徐某的短信,内容为“三一重工近期可能有20%左右的上涨幅度”;41日,徐某在给齐某的投资分析报告中指出,“三一重工要在香港增发,价格是35元港币,预计A股应该上升到32元以上”。彼时,三一重工的股价刚经过2个多月的上涨,41日股价大致在28元左右。齐某听从了投资顾问的建议,此后陆续买入三一重工,但该股票价格在反弹一段时间后改为掉头向下。齐某于2011年年底清仓了三一重工,总共损失40多万元。从公开资料看,三一重工在香港增发价格并不是徐某所说的35元。为此,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徐某是在编造虚假信息误导齐某做出买卖决定,因此要求该券商及徐某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对证券投资顾问所扮演的角色一定要清楚,对其所作的投资建议须审慎决策。一是知道投资顾问提供的投资建议仅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参考,投资顾问不得代客户作出决策,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身承担。二是关注投资顾问所提供的投资建议的主要依据,注意其提示的风险事项。三是清楚投资顾问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能以个人名义向投资者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案例八:投资者股票账户突然冒出“百亿资产” 

   一、案例简介

   2014118日(周六),某证券公司重庆营业部客户Y先生登录个人股票账户页面时,惊讶地发现其持有的股票账户上突然莫名其妙地多出两只股票,股份余额各是10亿股,两只股票的最新市值共有523亿多元,另外还多出100亿元的资金,其股票账户资产瞬间高达600多亿。由于周末证券公司不上班,Y先生没能马上通过联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来核实账户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忐忑不安的他由于担心自己的账户被人用来进行金融犯罪,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了警。民警当即到现场核查账户,异常情况属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向当地证监局通报该异常情况,要求协助核查。

   经查,实际原因系该证券公司总部118日对公司交易系统进行测试,检查系统如出现大量资金交易时,系统运行能否安全稳定。为了进行该项测试,公司抽取了部分客户,在其账户中打入一笔模拟股票资产,包括MN两只股票。因此,账户内增加的股票和资金仅仅是一个虚拟模拟盘,测试结束后,虚拟资金也会随之消失。同时,证券公司在进行测试前,已经通过手机终端、电脑客户端和APP软件向客户提示过系统测试公告,提示118700-2200期间所有数据查询皆为测试数据。客户可能未留意阅读该公告而产生了误会。18日测试结束当日,证券公司又在官网上发布了“系统压力测试结束通知”,称账户资产数据已经恢复正常。119日,Y先生经过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已经恢复正常,然后解除了报警。无独有偶,青岛、深圳、珠海等全国多地当天也发生了类似事件。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遇到类似股票账户异常情形时,首先应仔细查看证券公司官网或者交易端软件有无相应的测试公告提示;其次,主动与营业部投资顾问或者经理取得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同时,可通过拨打该证券公司全国客服热线了解相应的情况。总之,投资者应沉着冷静地处理该类事件,避免因恐慌造成的盲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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