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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劳动节保证金调整通知

作者: dotohg | 发布时间:2014-04-25 | 浏览: 12049次

尊敬的客户:

您好!劳动节放假休市时间为:201451日(星期四)-54日(星期日),55日(星期一)起正常开市。为防范长假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本公司决定从2014428日(星期一)结算起对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9%,锌、铅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铜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黄金、天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白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粕、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三、 郑州商品交易所:

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粳稻、菜籽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9%,油菜籽、菜籽粕和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10%,其他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维持不变。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另:

(一)2014430日(星期三)开市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铜、黄金、天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6%,白银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7%,其他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二)2014430日(星期三)开市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涨跌停板调整为5%,其他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维持不变。

(四)20145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铅、铜、黄金、天胶、白银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五)20145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粕、豆油、棕榈油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4%9%

(六)20145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粳稻、菜籽油、油菜籽、菜籽粕和动力煤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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