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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醇期货合约修改事项的通知

作者: dotohg | 发布时间:2014-06-16 | 浏览: 12124次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关于甲醇期货合约及部分品种业务细则修改事项的通知》【郑商发(2014)115号】,2014617日开市起,甲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0/手改为10/手,交易代码由ME改为MA,公司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为9%

以上修改自MA1506合约开始执行,此前上市的甲醇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则执行。

请您注意风险,理性交易。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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